【精品】买卖合同范文合集七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买卖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买卖合同 篇1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生产的需要,向甲方购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生产所需的沙石质量、数量应当符合并满足乙方生产需要,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期限从20 年 月 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根据生产需要,向甲方购进沙石至少420立方米,甲方应从20xx年8月28日起供货。在正常施工中甲方不能断货,否则乙方有权向第三方购沙,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且按照逾期部分的价款每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石沙的价格定为45元每立方米(含税收)、毛石35元(含税收)。
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质量问题及违约责任,该沙石款在双方终止协议后由县财政局拨款付清。
5.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沙石后应当就方量进行签收确认,乙方指定专人出具的签收单作为结算依据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此处隐藏7210个字……买卖合同》的实质,买家已支付房款、卖家已交房。
卖家可以行使的权力:
要求买家承担房价下跌部分的50-100%.
第三阶段:买卖双方已签署《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卖家可以行使的权力:
要求买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种违约纠纷: 卖家违约,解除合同。
卖家违约从时间段上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买卖双方尚未签署《居间协议》,仅支付定金。
买家可以行使的权力:
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
第二阶段:买卖双方签署《居间协议》,尚未签署《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在第二阶段,依据以下不同情况,卖家违约,买家可以行使不同的权利。
1、《居间协议》不具备《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实质。
买家可以行使的权力:
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
2、《居间协议》具备《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实质,买家尚未支付房款、卖家尚未交房。
买家可以行使的权力:
要求卖家承担房价上涨部分的30-50%.
3、《居间协议》具备《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实质,买家已支付房款、卖家已交房。
买家可以行使的权力:
同意解除合同,要求卖家承担房价上涨部分的50-100%.
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卖家承担违约金。
第三阶段:买卖双方已签署《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买家可以行使的权力:
同意解除合同,要求买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卖家承担违约金。